2009.06.25
200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09-6-25)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0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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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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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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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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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09年6月5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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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权益分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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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2008年度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3,738,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B股暂不扣税。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可取得现金红利为每10股0.90元人民币)。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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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现金红利的折算汇率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09年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819 )折合港币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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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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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7月2日,除息日为200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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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7月2日,除息日为2009年7月3日;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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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权益分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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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9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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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9年7月7日下午(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7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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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权益分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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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09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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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B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09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凡在2009年7月7日办理“南玻B”转托管的本公司B股股东,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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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向增发限售股股东以及IPO前法人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请上述限售法人股股东向本公司寄送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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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股东证券帐户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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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股东持股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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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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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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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银行资料(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及股东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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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咨询机构: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证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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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邮编:518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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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涛、梁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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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5-26860666 / 2686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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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2686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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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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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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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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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