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9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2013-6-19)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3-015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110南玻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36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合计等值为5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71,561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吴国斌

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12年底,公司资产总额7.91亿元、负债总额3.19亿元、净资产4.72亿元;公司2012年度盈利1.11亿元。

2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75%

法定代表人:吴国斌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平板玻璃产品及玻璃深加工产品。

截止2012年底,公司资产总额7.95亿元、负债总额4.03亿元、净资产3.92亿元;公司2012年度亏损0.05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控股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等值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

2、为控股子公司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等值为2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3年。

3、为控股子公司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湖北银行等值为2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4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71,56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止2012年底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0.50%,占总资产的4.99%。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