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5
关于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有关环保信息的补充披露公告(2018-8-25)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8-046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822日、20184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监管要求及半年报、年报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的相关规定,现对上述定期报告中相对应的环境信息情况予以补充披露:

一、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五、社会责任情况”之“2、重大环保情况” 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补充后: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分布情况

排放浓度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总量

核定的排放总量

超标排放情况

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粉尘\烟尘\SO2\氮氧化物

经脱硝除尘处理后排放

16

烟囱、废气排放口

粉尘≤30mg/m3;烟尘≤40 mg/m3SO2≤200 mg/m3NOx≤350 mg/m3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颗粒物:25.5tSO2:72tNOx:125t

颗粒物:96.82t/aSO2:636.5t/a氮氧化物:1113.89t/a

达标排放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粉尘\烟尘\SO2\氮氧化物

经脱硝除尘处理后排放

15

烟囱、废气排放口

粉尘≤28.4mg/m3;烟尘≤32.13mg/m3SO2≤277.6mg/m3NOx≤330.3mg/m3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颗粒物:37tSO2: 340tNOx :450t

颗粒物:129.395t/aSO2:1035.162t/a氮氧化物:1811.536t/a

达标排放

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颗粒物\SO2\氮氧化物

经脱硝脱硫除尘处理后排放

11

烟囱、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16.9mg/m3

SO2≤113.2mg/m3

NOx≤324.1mg/m3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8-2015河北省地方标准

颗粒物:10.5tSO2:75tNOx :210t

颗粒物:59.78t/aSO2:498.18t/a

NOx982.2t/a

达标排放

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PH\\COD\\氨氮\\氟化物

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3

污水排放口

PH:6-9COD≤500mg/L;氟化物≤10 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GB8978-1996),氟化物执行一级标准

COD30t

氨氮:1.1t

COD198.47t/a;氨氮:2.49t/a

达标排放

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颗粒物\SO2\氮氧化物

经脱硝除尘处理后排放

39

烟囱、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20mg/m3SO2≤200 mg/m3NOx≤300 mg/m3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颗粒物:5.1tSO2: 40.2tNOx :114t

 

颗粒物:76.91t/aSO2:238.28t/a氮氧化物:818.04t/a

达标排放

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粉尘\\烟尘\\SO2\\氮氧化物

经脱硝除尘处理后排放

22

烟囱、废气排放口

粉尘≤5mg/m3;烟尘≤10 mg/m3SO2≤400 mg/m3NOx≤650 mg/m3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颗粒物:8.4tSO2: 112tNOx :232t

颗粒物:34.85t/aSO2:300.99t/a氮氧化物:535.67t/a

达标排放

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pHCOD\氨氮

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1

污水排放口

pH6~9

COD25.8 mg/L

氨氮≤0.546 mg/L

氟化物≤0.369mg/L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

COD:0.7tBOD5:0.4t氨氮:0.01t

COD:5.4t/a

氨氮:0.6t/a

达标排放

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废水:氟化物\COD\氨氮

废气:HFNOxHCICL2NH3VOC

废水经废水站处理后排放,废气经废气处理塔处理后排放

废水2个,废气18

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

废水:SS50mg/LCOD70 mg/L;氨氮≤10mg/L;氟化物≤8mg/L;废气:NOx30mg/m3HF3 mg/m3CL25mg/m3HCI5mg/m3VOC30mg/m3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表5中的严者;VOCs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标准;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废水:

悬浮物2tCOD5t;氨氮:0.2t;氟化物:0.4t

废气:

氮氧化物:9.1t;氟化物:0.4t;氟化氢:0.3t;氯气:0.06t;氨:0.5tVOC0.14t

废水:

悬浮物9.36t/aCOD14.04t/a;氨氮:1.56t/a;氟化物:1.56t/a

废气:

氮氧化物:20.825t/a;氟化物:1.5156t/a;氟化氢:1.0829t/a;氯气:0.2363t/a;氨:2.3312t/aVOC1.0986t/a

达标排放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在生产线上建设烟气除尘脱销系统,各项系统运行正常,废气达标排放。

 

二、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十八、社会责任情况”之“2、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补充后: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分布情况

排放浓度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总量

核定的排放总量

超标排放情况

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粉尘\烟尘\SO2\氮氧化物

经脱硝除尘处理后排放

16

烟囱、废气排放口

粉尘≤30mg/m3;烟尘≤40 mg/m3SO2≤200 mg/m3NOx≤350 mg/m3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颗粒物≤50.92/aSO2≤144.64t/aNOx≤251.85t/a

颗粒物:96.82t/aSO2:636.5t/a氮氧化物:1113.89t/a

达标排放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粉尘\烟尘\SO2\氮氧化物

经脱硝除尘处理后排放

15

烟囱、废气排放口

粉尘≤28.4mg/m3;烟尘≤32.13mg/m3SO2≤277.6mg/m3NOx≤330.3mg/m3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颗粒物:74.7tSO2: 679.392tNOx :975.465t

颗粒物:129.395t/aSO2:1035.162t/a氮氧化物:1811.536t/a

达标排放

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颗粒物\SO2\氮氧化物

经脱硝脱硫除尘处理后排放

11

烟囱、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16.9mg/m3

SO2113.2mg/m3

NOx324.1mg/m3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8-2015河北省地方标准

颗粒物:21.74tSO2:147.95tNOx :421.9t

颗粒物:59.78t/aSO2:498.18t/a

NOx982.2t/a

达标排放

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PH\\COD\\氨氮\\氟化物

经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3

污水排放口

PH:6-9COD≤500mg/L;氟化物≤10 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GB8978-1996),氟化物执行一级标准。

COD61.6238t

氨氮:2.1737t

COD198.47t/a;氨氮:2.49t/a

达标排放

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颗粒物\SO2\氮氧化物

经脱硝除尘处理后排放

39

烟囱、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20mg/m3SO2≤200 mg/m3NOx≤300 mg/m3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颗粒物:10.22tSO2: 81.36tNOx :225.49t

 

颗粒物:76.91t/aSO2:238.28t/a氮氧化物:818.04t/a

达标排放

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粉尘\\烟尘\\SO2\\氮氧化物

经脱硝除尘处理后排放

22

烟囱、废气排放口

粉尘≤5mg/m3;烟尘≤10 mg/m3SO2≤400 mg/m3NOx≤650 mg/m3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颗粒物:17.88tSO2: 224.45tNOx :464.13t

颗粒物:34.85t/aSO2:300.99t/a氮氧化物:535.67t/a

达标排放

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pHCOD\氨氮

经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1

污水排放口

pH6~9

COD25.8 mg/L

氨氮≤0.546 mg/L

氟化物≤0.369mg/L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

COD:1.43t;氨氮:0.03t

COD:5.4t/a

氨氮:0.6t/a

达标排放

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废水:氟化物\COD\氨氮

废气:HFNOxHCICL2NH3VOC

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废气经废气处理塔处理后排放

废水2个,废气18

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

废水:SS50mg/LCOD70 mg/L;氨氮≤10mg/L;氟化物≤8mg/L;废气:NOx30mg/m3HF3 mg/m3CL25mg/m3HCI5mg/m3VOC30mg/m3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表5中的严者;VOCs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标准;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废水:

COD10.05t;氨氮:0.36t;氟化物:0.88t

废气:

氮氧化物:18.247t;氟化物:0.93t;氟化氢:0.62t;氯气:0.136t;氨:1.117tVOC0.2831t

废水:

COD14.04t/a;氨氮:1.56t/a;氟化物:1.56t/a

废气:

氮氧化物:20.825t/a;氟化物:1.5156t/a;氟化氢:1.0829t/a;氯气:0.2363t/a;氨:2.3312t/aVOC1.0986t/a

达标排放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各生产线均建设了烟气除尘、脱硝系统等污染治理设施,且均运行正常并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17年主要新增咸宁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导光板光电材料生产线项目,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批复。子公司其他新旧项目均有效开展了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子公司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排污申报、开展了排污申报监测并缴纳了排污费。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子公司均按要求编制了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专家评审并按规定在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备案,按计划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全年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子公司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建设了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正常运行,定期开展了在线监测设施的有效性比对审核,同时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了手动环境监测,全面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子公司市以上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均通过网站、展示牌、环境信息公开平台等途径对各自环境信息予以了公示并定期进行了更新。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中国南玻集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走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发展道路,在日常环保管理及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政府部门表彰如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荣获由中共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2017年度高新区环保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后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将同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