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2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8-22)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821上午

2、召开地点:深圳蛇口南玻科技大厦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曾南先生

6、会议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代表股份351,117,286,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4.58%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351,117,286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61.94%

3B股东出席情况:

B股东(包括代理人)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调整的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大会接受了原董事长陈潮先生提出的辞呈,并选举董事会秘书吴国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数351,117,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全部为A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的股数0股。弃权的股数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天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洪国安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