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5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4-15)

股票代码:000012200012      股票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14-015

债券代码:112021112022   债券简称:10南玻0110南玻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4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蛇口工业五路南玻科技大厦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南先生。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名,代表股份242,675,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69%。其中A股股东(包括代理人)16名,代表股份212,146,699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6.16%;B股股东(包括代理人)39名,代表股份30,528,726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00%。

7、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数242,675,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A股212,146,69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100%;B股30,528,726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0股。

2、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数214,095,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8.22%。其中A股211,013,50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99.47%;B股3,082,30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10%。

反对的股数28,056,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56%。其中A股1,133,19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0.53%;B股26,923,205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88.19%。

弃权的股数523,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2%。其中A股0股;B股523,212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71%。

3、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的股数242,675,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A股212,146,69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100%;B股30,528,726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0股。

4、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的股数242,675,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A股212,146,69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100%;B股30,528,726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0股。

5、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的股数242,675,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A股212,146,69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100%;B股30,528,726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242,176,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9%。其中A股212,146,69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100%;B股30,029,48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8.36%。

反对的股数499,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1%。其中A股0股;B股499,242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64%。

弃权的股数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曾南、张建军、符启林、杜文君、李景奇、郭永春、陈潮、严纲纲、吴国斌,其中张建军、符启林、杜文君为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 1 \\* GB3 曾南得票数240,533,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12%。

= 2 \\* GB3 张建军得票数242,675,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 3 \\* GB3 符启林得票数242,675,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 4 \\* GB3 杜文君得票数242,675,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 5 \\* GB3 李景奇得票数240,533,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12%。

= 6 \\* GB3 郭永春得票数240,533,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12%。

= 7 \\* GB3 陈潮得票数240,533,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12%。

= 8 \\* GB3 严纲纲得票数240,533,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12%。

= 9 \\* GB3 吴国斌得票数240,533,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12%。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龙隆、洪国安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为:

= 1 \\* GB3 龙隆得票数242,675,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 2 \\* GB3 洪国安得票数242,675,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14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等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饶晓敏律师、张清伟律师、钟晓敏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