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9
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2-5-19)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12-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4月17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075,335,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8元(含税)。

1、A股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扣税后实际可取得现金红利为每10股1.62元人民币。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B股境内个人股东以及非居民企业扣税后实际可取得现金红利为每10股1.62元人民币。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根据规定,B股现金红利的折算汇率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12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112)折合港币兑付。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5月25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5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29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截止2012年5月29日下午(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5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B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凡在2012年5月29日办理“南玻B”转托管的本公司B股股东,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五、   其它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2年6月19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本公司可协助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返还所扣税款。

六、 咨询机构

联系部门: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证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邮编:518067)

联系人:梁绮婷、陈春燕

联系电话:0755-26860666 / 26860660

联系传真:0755-26860641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