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5
对外担保的公告(2007-9-25)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07-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7年9月24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总额约为4亿元的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总额为597.5万美元的到期融资额度提供续期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9,762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南玻集团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国斌

注册资本:1.28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2、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南

注册资本:2.6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半导体高纯硅材料、高纯超细有机硅单体,以及多晶硅、单晶硅、硅片及有机硅材料的高效制取、提纯和分离。

3、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南

注册资本:60,573.6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超薄玻璃、薄玻璃、安全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南玻集团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天津分行的等值1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4年;

2、南玻集团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的等值1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年;

3、南玻集团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在农业银行三峡分行的等值1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5年;

4、南玻集团原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在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597.5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已到期,现续期2年,南玻集团仍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协议尚待董事会决议公告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各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9,762万元,占公司截止2006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4.15%。公司无逾期担保。

以上担保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