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3-019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1;10南玻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2日在东莞市帝豪花园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南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2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南显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出售资产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显示器件”)注册资本为16,200,927美元,南玻集团拥有其67.47%的股权。
集团精细玻璃产业为高科技产业,对产品创新、技术进步、人才管理都有与传统行业不同的要求。因此,精细玻璃产业如有更大的、相对独立的产业平台及资本平台,将会在资源整合、人才激励、持续创新方面起到积极作用,进而推动精细玻璃产业快速发展。为此,南玻集团拟引进财务战略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深圳显示器件不超过20%的股权转让给该战略投资者,为深圳显示器件拥有新的产业及资本运作平台创造条件。同时,战略投资者对深圳显示器件注入新的资金增强其资金实力,将深圳显示器件打造成为国内在触摸屏技术及产品研发、制造、销售、人才引进及管理等方面具有核心优势的显示器件制造商和供应商。
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授权南玻集团管理层择机具体实施。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公告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深圳显示器件收购宜昌显示器件股权的议案》;
宜昌南玻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显示器件”)为南玻集团控股子公司,南玻集团持股比例为67.47%。出于对精细玻璃产业未来发展的综合考虑,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显示器件拟以实际出资额作为计价依据,收购宜昌显示器件10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48,192,422.57元。
由于南玻集团持有深圳显示器件67.47%的股权,因此上述收购完成后,南玻集团持有宜昌显示器件股权的比例没有发生变化,即间接持有比例依然为67.47%。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在清远新建高性能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的议案》;
南玻集团凭借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已成功实现电子类1.1mm、0.7mm、0.55mm厚度普通钠钙超薄玻璃的量产,并锻炼造就了一批熟练掌握生产优质浮法超薄玻璃开发型人才,同时也掌握了生产超薄电子玻璃的相关技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在优质浮法超薄电子玻璃领域的技术优势,抢占未来触摸盖板玻璃高端市场先机,进一步完善公司玻璃产业链中的产品结构,提升集团整体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在清远建设一条月产能约100万㎡的高性能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该生产线采用南玻独有的工艺技术,生产较现有超薄电子玻璃更优性能的0.55mm~1.1mm高性能超薄电子玻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72亿元,建设周期约为14个月。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提名丁九如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丁九如:男,51岁,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财务部经理、总经济师、副总裁,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截至目前,丁九如持有“南玻A”股份1,374,375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