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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
2010.04.21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4-21)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10-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20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五路南玻科技大厦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名,代表股份343,775,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12%。其中,A股股东(含代理人)共22名,代表股份335,385,127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3.32%;B股股东(含代理人)共21名,代表股份8,390,744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8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数343,719,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其中A股335,385,12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B股8,334,74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33%。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56,000股,全部为B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67%。

2、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数343,719,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其中A股335,385,12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B股8,334,74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33%。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56,000股,全部为B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67%。

3、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的股数343,628,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其中A股335,385,12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B股8,243,49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8.25%。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147,246股,全部为B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75%。

4、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的股数343,628,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其中A股335,385,12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B股8,243,49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8.25%。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147,246股,全部为B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75%。

5、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的股数343,775,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A股335,385,12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B股8,390,74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0股。

6、审议通过了《聘请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343,775,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A股335,385,12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B股8,390,74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343,719,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其中A股335,385,12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B股8,334,74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33%。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56,000股,全部为B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67%。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343,719,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其中A股335,385,12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B股8,334,74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33%。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56,000股,全部为B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67%。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343,719,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其中A股335,385,12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B股8,334,74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33%。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56,000股,全部为B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67%。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09年10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文汇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等相关公告,以及2010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等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洪国安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