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10-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和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合计等值约102,9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截止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73,611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南玻集团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75%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24,66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超薄玻璃、着色玻璃、安全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09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5.27亿元、负债总额8.80亿元、净资产6.47亿元;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3.01亿元。
2、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超薄玻璃、薄玻璃、安全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09年底,公司资产总额9.34亿元、负债总额5.45亿元、净资产3.89亿元;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0.96亿元。
3、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吴国斌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09年底,公司资产总额9.85亿元、负债总额5.88亿元、净资产3.97亿元;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41亿元。
4、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4,806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超薄玻璃、着色玻璃、安全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09年底,公司资产总额8.27亿元、负债总额3.87亿元、净资产4.40亿元;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12亿元。
5、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吴国斌
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09年底,公司资产总额6.45亿元、负债总额2.17亿元、净资产4.28亿元;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00亿元。
6、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吴国斌
注册资本:17,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09年底,公司资产总额4.85亿元、负债总额2.29亿元、净资产2.56亿元;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0.28亿元。
7、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吴国斌
注册资本:12,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09年底,公司资产总额5.45亿元、负债总额3.41亿元、净资产2.04亿元;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0.67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渣打银行等值5,4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2、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的共用等值8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年;
3、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的共用等值17,5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4、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已按照相应投资比例向南玻集团提供了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各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73,61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止2009年底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3.85%,占总资产的6.74%。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