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2 公告编号:2017-016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及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在深圳前海联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的为期1年的保理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日
注册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南玻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146,79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纯度硅材料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
项目 |
2016年9月30日 |
201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3,591,060,641 |
3,532,887,65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00,857,378 |
1,053,245,382 |
|
|
2016年1-9月 |
2015年度 |
|
营业收入 |
1,127,549,062.09 |
1,115,325,052 |
|
营业利润 |
175,459,190.76 |
57,300,272 |
|
净利润 |
154,060,353 |
61,374,530 |
2、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7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庞金路
法定代表人:胡勇
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玻璃深加工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
项目 |
2016年9月30日 |
201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772,148,240 |
661,236,60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1,781,854 |
483,705,299 |
|
|
2016年1-9月 |
2015年度 |
|
营业收入 |
461,432,112 |
634,214,675 |
|
营业利润 |
54,884,108 |
104,043,355 |
|
净利润 |
47,818,381 |
88,602,029 |
3、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8日
注册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潘龙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张柏忠
注册资本:56,50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种特种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
项目 |
2016年9月30日 |
201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635,802,548 |
1,755,199,69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21,596,540 |
676,185,837 |
|
|
2016年1-9月 |
2015年度 |
|
营业收入 |
1,084,664,714 |
1,259,887,147 |
|
营业利润 |
178,593,681 |
28,463,092 |
|
净利润 |
155,014,826 |
32,868,939 |
4、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9月26日
注册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泉丰路12号
法定代表人:胡勇
注册资本:33,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玻璃深加工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
项目 |
2016年9月30日 |
201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685,607,338 |
677,056,22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92,746,850 |
516,761,705 |
|
|
2016年1-9月 |
2015年度 |
|
营业收入 |
420,487,840 |
567,222,943 |
|
营业利润 |
18,996,525 |
58,312,346 |
|
净利润 |
19,985,145 |
57,443,642 |
5、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6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
法定代表人:张柏忠
注册资本:48,0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
项目 |
2016年9月30日 |
201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230,915 ,979 |
1,263,513,32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01,278,839 |
605,877,947 |
|
|
2016年1-9月 |
2015年度 |
|
营业收入 |
750,310,298 |
857,006,243 |
|
营业利润 |
140,344,726 |
71,115,703 |
|
净利润 |
127,400,893 |
61,192,450 |
6、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2月23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51,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及组件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
项目 |
2016年9月30日 |
201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934,746,024 |
835,869,97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86,714,909 |
340,006,598 |
|
|
2016年1-9月 |
2015年度 |
|
营业收入 |
702,961,923 |
640,356,733 |
|
营业利润 |
52,616,215 |
14,506,112 |
|
净利润 |
46,708,311 |
21,216,068 |
7、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5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
法定代表人:赵习军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玻璃深加工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
项目 |
2016年9月30日 |
201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861,555,263 |
840,655,22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14,341,358 |
438,561,619 |
|
|
2016年1-9月 |
2015年度 |
|
营业收入 |
639,934,803.81 |
848,932,269 |
|
营业利润 |
73,902,278.69 |
124,922,564 |
|
净利润 |
67,779,738 |
111,138,107 |
8、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月06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公兴镇黄龙大道二段16号
法定代表人:胡勇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各种特种玻璃及玻璃深加工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
2016年9月30日 |
2015年12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612,517,166 |
611,280,79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3,499,847 |
279,945,011 |
|
|
2016年1-9月 |
2015年度 |
|
营业收入 |
356,784,092 |
493,953,525 |
|
营业利润 |
37,758,235 |
70,842,345 |
|
净利润 |
41,554,836 |
62,245,349 |
9、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8日
注册地点:湖北省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赵习军
注册资本:2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玻璃深加工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
项目 |
2016年9月30日 |
201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627,747,706 |
631,954,86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4,990,688 |
287,256,328 |
|
|
2016年1-9月 |
2015年度 |
|
营业收入 |
269,774,862 |
380,927,776 |
|
营业利润 |
25,439,319 |
68,676,705 |
|
净利润 |
46,094,103 |
64,844,159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对全资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及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在深圳前海联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的为期1年的保理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提高资金利用率及综合竞争力的需要,以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
2、上述子公司为公司百分之百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2016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68,468万元,占2015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87,431万元的8.70%,占总资产1,548,960万元的4.42%。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